大家都聽過「凡走過必留下痕跡」,而這句話背後的原理,是法國一位鑑識科學家路卡所提出的「路卡交換原理」──兩物體接觸必產生微量跡證轉移。(路卡還因為提出這個原理,被稱為「微量證物的鑑識大師」呢!)
無論是人與人、人與物、物與物的互相接觸,都會產生物質的轉移(仔細觀察……可能也不一定看得見)。當手指碰觸到物體時,也同樣會有微量物質的轉移,而這時所留下的微量物質就是「汗液」。
指紋的凹凸面其實是皮膚的皺折,每條凸紋上都有汗孔與汗腺的分布,會不斷的分泌汗液,來維持體溫的平衡。而汗液最主要成分是水,其餘還有少量的氯化鈉、鉀、鈣、脂肪、尿素、乳酸及胺基酸等物質。當指頭
觸摸物品時,依據「路卡交換原理」,會在物品的表面上留下汗液,汗液具有黏性,而且揮發得慢,在短時間內不易消失,所以我們可以藉由汗液來顯現手指的紋路。特別是在犯罪的時候,因精神緊張、亢奮等因素,容易刺激汗腺排更多的汗,所以觸摸物品表面時就更容易留下指紋。
那要怎麼顯現遺留的指紋?你一定看過警匪片或偵探片中,鑑識人員拿著一個刷子到處刷的情景吧!那把刷子上沾有細緻的粉末,當刷到汗液時,粉末便會附著在汗液上,指紋就此現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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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專刑事警察科助理教授 李承龍 已回覆2014.08.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