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好喜歡彈吉他。
幾片木板黏在一塊,裝上六條弦,這就是吉他的基本結構。撥動琴弦所發生的振動會透過音箱產生共鳴,流瀉而出的音符既悅耳又動聽。
我知道自己長得平凡,稱不上帥哥,儘管我有「吉他王子」之稱──吸引眾人目光的,不是張旋這個人,而是我手中的吉他,每當我彈奏吉他時,大家看我的眼神就不一樣。
吉他彈得愈久,愈能發現箇中奧妙,譬如我發現流行音樂經常套用特定四個和弦為主
架構,不只彈奏起來好聽,即使經過升調或降調,這四個和弦所組成的公式依然適用。發現這個祕密之後,我一把吉他在手,就能輕鬆演奏幾十首歌曲;只要吉他上身,我就是眾人目光的焦點。
方逸豐曾經開玩笑說,我刷和弦等同刷存在感。這話說得沒錯,可惜我怎麼刷依舊無法引起錢若娟的注意。雖然我眼中都是她,但她的目光總是不在我身上。
我很清楚錢若娟喜歡打球,對音樂興趣不高,她唯一會注意到的聲音是附近寺廟的鐘聲,早晚八點各敲一次。不幸的是,我偏偏是個運動白癡,即使我們小時候會一起玩,如今已漸行漸遠,頻率完全對不起來。怎麼辦?我該怎麼做才能讓她意識到我的存在?
「到底要不要報警啦?」
前幾天我們明查暗訪幸福糖果屋,發現那裡疑似進行不法交易。但對於下一步該怎麼做,班上同學一直無法取得共識。
「邱政,你跟你爸說不就行了?」何文彬說。
「警方辦案,要求的是證據,」邱政說。「我們有嗎?」
「怎麼沒有?」章均亞反問。「物證和人證都有啊。」她指著我和湯子怡。
「物證是劉孟華留下的字條,人證就是他們兩個啊。」
「我指的是實質證據,」邱政嗤之以鼻。
「那張字條不過是某人的懷疑罷了,而這兩個人只是聞到菸味,嚴格說來,連間接證據都不算。單單我們幾個小孩講的話,我爸不可能受理。」
「如果是黃宗一去講呢?」余唯心問。
「我拒絕。」黃宗一立刻開口。
「為什麼?」
黃宗一沒答腔。
「一開始就說了,」章均亞說。
「報告老師是最好的方法。」
「玉茹老師會阻止我們繼續追查。」錢若娟說。
「如果是志雄老師呢?」章均亞提議。
「志雄老師有嫌疑哦,」何文彬說。
「他和班長私下有接觸。」
「如果這樣就算有嫌疑,」邱政接話。
「那我們學校有嫌疑的老師可真不少。」
一陣沉默後,方逸豐打破僵局。
「投票吧,」他提議道。
「要不我們繼續調查,不然就找志雄老師幫忙。」
這個主意不錯,少數服從多數,但該投哪一邊,我沒有頭緒。不知道錢若娟會站哪一邊呢?
「贊成繼續調查的請舉手。」
舉手的人還滿多,包括班對湯子怡和方逸豐、好麻吉卓伯康和廖宏翔,他們真有默契。反倒錢若娟沒舉手,這讓我很意外。
「希望找志雄老師幫忙的請舉手。」
我立刻舉手,支持這個論點的同學也不少,但錢若娟還是沒舉手。為什麼?她竟然不表態?
「黃宗一、隋雲、錢老大,你們幾個為什麼沒投票?」
「我沒意見。」黃宗一冷冷的說。隋雲則是表情漠然不吭聲。
「我……我覺得兩邊都可以。」錢若娟遲疑片刻才說。
「十票對十票,平手。」方逸豐說。
「這樣不行啦,沒投票的人至少要有一個出來表態。」
黃宗一和隋雲這些人依然無動於衷。
「要不要試試我的方法?」
林仲亨突然發言。見沒有人反對,他便從書包拿出一根木條,上面繫著兩條細線,線的末端各綁著一把同款式鑰匙,只差在兩條線一長一短。
「這要做什麼?」邱政問。
「這個方法叫做『揣摩天意』。」
只見他把木條打橫,再拉緊鑰匙使其靜止不動。
「每當我猶豫不決時,就讓老天爺來幫忙,比如說短繩代表『要』,長繩則是『不要』,如果短繩突然擺盪,就代表老天爺要我去做。」
竟有這種方法?真能代表天意?
「我示範給你們看。先假設短繩代表繼續調查,長繩則是找志雄老師。現在,請大家注意看……」
繩子原本靜止不動,突然間,較長的那一條開始晃動,而且愈晃愈明顯;相形之下,短繩只是微微顫動。
「老天要我們住手,」林仲亨大聲下結論。
「也許再查下去會出事。」
真的要住手嗎?再查下去,就會出現第二名失蹤者?忽然響起輕笑聲。我回頭一瞧,是隋雲。
「眼見為憑,你不相信天意嗎?」
林仲亨講話時口水亂噴,周遭同學趕緊後退兩步。隋雲只是淡定不語,朝黃宗一攤手。
「這方法不能揣摩天意,只是洩漏你的潛意識。」
黃宗一接下挑戰。
「這是科學上應用單擺的共振,身體與擺長形成共振,才讓單擺動了起來。」
「我聽嘸。」王元霸說。
「每個物體都有自己的振動頻率,當振動源和物體的振動頻率一致時,就會產生共振。」黃宗一加以解釋。
「以單擺來說,它的振動頻率與繩子長短有關。」
「我知道短繩和長繩的振動頻率不同,但振動源在哪?」邱政提出質疑。
「振動源就是林仲亨的身體,他的身體有些微晃動,正好與其中一個單擺形成共振。」
「就算我的身體真的在動,那也是老天爺要我動!」林仲亨理直氣壯的說。
「剛才你投『找志雄老師』一票,你的潛意識希望長繩動起來,因此你的身體搖晃時,有意無意間和長繩的振動頻率一致。」
被戳破的林仲亨一臉驚愕,接著轉為沮喪,彷彿被老天爺背叛遺棄似的。
「反過來說,這戲法可以人為操縱,」黃宗一又說。
「只要你的身體能產生相對應的振動頻率就行。」
我懂了,錢若娟之所以沒投票,莫非是想和黃宗一的振動頻率一致?
放學後,我直接前往音樂教室。音樂老師和我很熟,她認同我的音樂天分,還將教室鑰匙交由我保管,歡迎我去練習各種樂器。
雖然我只會彈吉他,但其實我對每種樂器都感興趣,不過這幾天我只專心練習其中一種──豎琴。它的外形主體像是三角弓,框內共有47條弦,與六條弦的吉他相比,音色更加豐富且優雅,演奏難度自然也更高。
這幾天下來,我用土法煉鋼的方式,試出每條弦的音,以適當力道撥彈後,終於彈出像樣的旋律。我心中暗自喝采,卻聽見掌聲,是章均亞站在門口。
「你很厲害,」她邊說邊走進教室。
「學樂器可以無師自通。」
「你來幹嘛?」
「我們都是本校學生,你能來,我就不能來嗎?」
章均亞拉開一張椅子,自顧自的坐下。
「你彈你的,不用管我。」
「你坐在這裡,會讓我不太自在。」
「這樣不行哦,」她伸出食指搖了搖。
「對演奏家來說,觀眾最重要了,你應該明白吧。」
「我對豎琴還不熟,不想公開獻醜。」
「我就說吧,你明明是吉他王子,來彈什麼豎琴,幹嘛勉強自己?」
「我想學新樂器,並不勉強。」
「才怪。」她搖搖頭,嘆了口氣。
「我知道你是為了錢老大。學校進了一批新樂器,就因為她說豎琴看起來很優雅,想聽聽它的聲音,你就埋頭在這裡苦練。」
她怎麼知道這件事?我感到一股燥熱襲上臉頰。
「錢老大不適合你,就像豎琴這麼大臺,跟你完全不搭,小一點的樂器才適合你。」她停頓一下。
「要不要跟我合作?你彈我唱,我們可以互補,而且會是最佳拍檔,一定能翻轉未來的流行樂壇。」
她在說什麼?我整個人呆住了。
「如果你願意的話……」
「對不起,我很忙,」我打斷她的話。
「請不要再打擾我了。」
我下達逐客令。
時間很寶貴,必須分秒必爭,得趕快練好曲子,因為今晚是關鍵時刻。
我約了錢若娟七點半在校門口碰面。我計劃帶她去音樂教室,用豎琴演奏生日快樂歌,並且快板和慢板各一次。在慢板的尾聲中,我要向她告白。
這是決勝負的一刻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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